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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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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综函〔2011〕  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公立医院
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鞍山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安徽省芜湖市及马鞍山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潍坊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宝鸡市、青海省西宁市卫生局: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医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269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综函〔2010〕1044号)精神,我部制定了《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信息标准处  
          胡建平   汤学军
联系电话:68792481、68792477



二〇一一年一月   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

   一、摘要
按照《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要求,为从技术方面指导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试点城市为单元,以公立医院为基础,以点带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各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建立和完善基于医院信息平台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并初步实现试点医院信息系统通过医院信息平台与试点城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以及医院医疗行为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二)建设任务。
本项目紧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主要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建立和完善基于医院信息平台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完善医院现有信息系统的架构和功能,夯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基础,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快医院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并基于医院信息平台逐步形成覆盖医院所有业务和管理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2.初步构建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医疗信息共享与协作系统。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共享和利用。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构建二、三级公立医院之间、二、三级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协作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3.基本建立医院医疗行为管理系统。构建一套基本科学、精细、专业化的医院医疗行为管理系统,实现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监管的系统化和常态化,逐步实现对医院医疗行为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从而加强公立医院自身医疗行为监管能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建设范围。
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
东部地区:鞍山市、上海市、镇江市、厦门市、潍坊市、深圳市;
中部地区:七台河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洛阳市、鄂州市、株洲市;
西部地区:遵义市、昆明市、宝鸡市、西宁市
各试点城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取3-6家二、三级公立医院试点,优先选择三级医院。
(四)主要建设内容。       
1.基于医院信息平台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区域医疗信息共享与协作系统建设。
3.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医院医疗行为管理系统建设。
(五)2011年任务。
对于试点城市中的试点医院,2011年的建设任务为:
1.建立基于医院信息平台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医院临床服务、医疗管理和运营管理三方面重要业务的信息整合和高效共享。
2.实现区域医疗一卡通、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实现区域医疗信息资源初步共享。
3.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指标的实时上报,初步实现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概述
(一)背景。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近期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确定的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其他重点任务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信息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力地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充分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重点推动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院之间及医院与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医疗协同服务模式,一方面可以有效促进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促进信息共享与流程优化,最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百姓就医,降低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其他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联动与信息共享,构建医院间的联合、合作与双向转诊制度,使医疗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构建医院与其他机构间的业务联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提高卫生服务效率和效果。同时,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使丰富、全面的临床信息资源的积累成为可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从而达到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信息化工作。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要求“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2010年2月11日由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为贯彻落实上述医改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国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即“3521工程”)中,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从技术方面指导16个国家级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切实建好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设目标。
1.业务目标。促进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体目标如下:
(1) 通过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进医院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改善医院服务质量,提高医疗管理水平,为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2) 通过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协作服务体系,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最大化,为促进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3) 通过强化医院医疗行为和质量监管,建立系统化、常态化的医疗行为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和预警决策能力。
2.信息化目标。以试点城市为单元,以公立医院为基础,以点带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各试点医院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并初步实现各医院信息系统与试点城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最终实现横向与纵向的数据整合、协作服务与医疗行为监管。
(三)建设任务。
1.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完善医院现有信息系统的架构和功能,初步实现现有医院信息系统的集成,夯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基础,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快医院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并基于医院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医院所有业务和管理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初步建立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2.初步构建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医疗信息共享与协作系统。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安全共享和利用。
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构建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协作系统,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3.基本建立医院医疗行为管理系统        。构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行为管理系统,实现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监管的系统化和常态化,逐步实现对医院医疗行为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构建医院内部医疗行为监管网络系统,加强公立医院自身医疗行为监管能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2011年建设任务。
对于试点城市中的试点医院,2011年的建设任务为:
1.建立和完善基于医院信息平台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医院临床服务、医疗管理和运营管理三方面主要业务的信息整合和高效共享。
2.实现区域医疗一卡通、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实现区域医疗信息资源初步共享。
3.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指标的实时上报,初步实现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要求。
(五)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和“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统筹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级各地实际需求和能力条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2.统一标准、分类指导。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各项业务规范和信息标准,加强医疗机构以患者为中心、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疗信息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强化各地医疗行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制度建设。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公立医院的信息化基础和发展状况,实行分类指导,务求实效。
3.分级负责、合力建设。中央负责投入引导扶持资金,重点支持试点城市公立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地方负责落实相关配套建设资金,主要承担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完善及应用推广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创新。
(六)规范性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
5.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
6.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114号)。
7.卫生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第一版》。
8.卫生部《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10〕18号)。
9.卫生部《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发〔2009〕125号)。
10.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46号)。
11.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
12.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卫办综发〔2009〕230号)。
1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综函〔2010〕1044号)。
(七)建设范围。
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东部地区(6个):辽宁省鞍山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深圳市
中部地区(6个):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
西部地区(4个):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宝鸡市、青海省西宁市
各试点城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取3-6家二三级公立医院试点,优先选择三级医院。
三、 需求分析       
(一) 现状分析。
1.国外医院信息化发展情况        。国外医院信息化起步较早,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医院信息系统的理论已趋向成熟,各类标准规范发展较快,政府对行业的关注度也持续加大。
美国政府将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化列入振兴美国经济的国家规划之中,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推动电子病历医院应用的政策,包括电子病历功能规范和评审标准,组织评审机构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评审认证,制定鼓励医院使用电子病历的激励政策。电子病历的普及应用是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共享医疗信息的基础。目前,美国很多地区正在积极尝试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系统,美国政府也在政策法规、技术研究、试点建设等多个方面支持和积极推动。
欧洲数字医疗技术水平相对北美滞后,但是其应用普及面却远远优于北美。欧洲的数字医疗系统已经比较完善,瑞典已基本实现全国范围数字医疗系统,芬兰正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欧盟正在着手建立覆盖欧盟范围的数字医疗体系等。2005年春,英国卫生部签署了一份为期10年,价值64亿英镑合同发展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重点是电子病历、网上预约、网上处方,以及用数字图像取代X光片,使远程病情咨询成为可能。
2.我国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及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信息化手段逐步成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转移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其中90%以上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建立了挂号收费、药品器材、医疗管理等内容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30%以上的医院建立了以病人为中心、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挂号、收费、处方、治疗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优化了医院内部就医流程和资源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方便了患者就医。
但是由于医疗卫生服务本身固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医院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相对落后于其他行业,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医院信息系统不够完善,医院信息化规划和总体设计不足,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问题突出。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公立医院都已经建立了医院信息系统,但在全国范围内,基本都是以收费为中心的医院基本信息系统,只有少量医院在使用一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和运营管理(如电子病历、临床路径、手术麻醉、危重监护、医疗管理、质量监控、运营管理等),而对于利用数据进行辅助决策支持方面的应用更是还处在探索阶段。同时医院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和总体设计,缺乏科学理论、方法和标准规范的指导。医院信息资源分散,相关系统之间及与外部相关部门之间缺乏高效的信息共享、利用和业务协作机制,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问题仍普遍存在,未摆脱由具体项目驱动或部门间“条块割据”的被动局面,医院信息化总体应用水平相对较低,还不能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总体要求。
(2)公立医院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医疗技术手段,制约着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的建设。我国医院信息化建设地区间和领域间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信息化发展滞后于东部地区,农村地区发展滞后于城市地区,不同业务系统间信息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居民医疗健康信息跨机构甚至跨地域广泛共享和开展业务联动协作的需要,不能为病人提供更加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医院医疗行为管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医院医疗行为监管工作缺乏科学、高效的技术手段。由于信息系统不完善,医院医疗行为监管工作长期依靠简单的业务报表,无法对依法准入、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及医疗费用控制等医疗行为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和预警分析。由于缺少必要的技术手段,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医疗行为的管理过多依赖于专项检查和事后追查,缺乏系统化、常态化监管机制。而且由于医院信息透明度不够,社会力量也很难参与医疗行为监管。由此带来的医疗质量安全隐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医疗环境的构建。虽然部分发达地区和大型医院已经尝试通过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以支持病历质量实时监控、合理用药监测等医疗行为监管,但从整体上看不论单个医院还是区域层面,医院医疗行为监管工作仍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二)业务需求分析。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六大任务。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围绕这六大任务,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公立医院改革目标、业务目标、信息化目标及建设任务五个层次对系统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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