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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医院医用软件采购项目

时间:2011-08-14 09:49:1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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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1]280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中医院的委托,对其“医用软件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EZC-2011-ZX253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中医院医用软件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包号
  
数 量
单 位
  
1
电子病历集成管理系统
1
   交钥匙工程
2
全院级PACS解决方案
1
3
全院检验管理系统(LIS)
1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第一包:电子病历集成管理系统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投标人通过软件企业“双软”认证,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病历软件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含CA认证)。
5、投标人应具备电子病历软件开发及实施经验,具备至少五家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成功实施电子病历系统的案例,并提供该医院系统运行情况良好的有效证明。
第二包:全院级PACS解决方案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且具有所投货物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且所投货物须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所投货物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制定的有关规范要求开发。
6、具有成熟的医用软件开发及实施经验,国内具备至少有三家三级医院成功实施医用软件系统项目的案例。
7、投标人应配合HIS、EMR、电子签名和医院信息平台等系统的对接、集成。
第三包:全院检验管理系统(LIS)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且具有自主研发完全知识产权。
3、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在三家三级甲等医院LIS系统一体化全面解决方案的成功案例,并提供验收证明。
5、投标人总部不在武汉的,应在武汉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得
购买时间:2011年8月12日至8月31日(工作时间)
购买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5室(不办理邮购)
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1日9:30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9月1日9:30时
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答疑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提出质疑(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问和建议)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6日10时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于2011年8月16日10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需要澄清和质疑的内容召开答疑会,请潜在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会议内容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九、联系方式
湖北省中医院
联系人:梅立华  
电话:027-8892918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花园山4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倪慧荣 彭 莹         
电子信箱:hbzfcg@126.com                
电话/传真:027-87835129   027-87835130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1号(洪山广场家乐福背后)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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